
新《公司法》实务解读(十四):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边界与裁判趋势
新《公司法》延续并强化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明确其作为例外性责任工具的适用边界。本文结合第二十三条规定与司法实践,分析人格否认的构成要件、裁判尺度及实务风险防控路径。

破产程序中无偿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撤销权行使与抵销抗辩的边界
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将其对外享有的债权无偿转让给他人,并通过债权抵销方式消灭债权表象的,是否仍可被管理人依法追回,是破产撤销权适用中的典型争议。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表明,无偿转让债权本身即构成可撤销行为,即便债权已被用于抵销,且形式上债权已“消灭”,在受让人及债务人并非善意的情况下,抵销安排亦不能对抗破产撤销权。该案对破产财产范围的认定及撤销权法律效果的理解,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新《公司法》实务解读(十三):关联交易的合规边界与责任追究
新《公司法》通过强化忠实义务、完善关联交易规制体系,显著压缩了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空间。本文结合新法条文与裁判思路,系统分析关联交易的合规边界及责任风险。

“好意同乘”并非免责事由——非营运车辆无偿搭载中的责任减轻规则
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好意同乘”常被机动车一方作为减轻甚至免除责任的重要抗辩理由。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表明,“好意同乘”并不意味着搭乘人自甘冒险,更不当然免除驾驶人的侵权责任。只有在车辆属于非营运性质、搭乘行为确系无偿且驾驶人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前提下,人民法院才可以在责任比例内对驾驶人的赔偿责任予以适当减轻。本案对“好意同乘”制度的适用条件及减责幅度,作出了清晰而克制的司法回应。

新《公司法》实务解读(十二):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合规与责任承担
新《公司法》延续并强化了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性约束,将担保效力与公司内部决议紧密绑定。本文结合新法条文与裁判思路,系统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路径、效力认定及责任风险。

案外人无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司法审查中主体资格的严格边界
在仲裁裁决可能对第三人利益产生实质影响的情形下,案外人往往试图通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方式进行救济。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表明,仲裁法对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资格采取严格限定立场,只有仲裁案件的当事人方可依法申请撤销裁决。案外人即便主张裁决损害其合法权益,亦不当然享有撤销申请权,其救济路径应当转向执行阶段的不予执行程序。本案对仲裁司法审查中主体适格性的边界,作出了明确而稳定的司法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