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如何选择法律顾问?比“找一个律师”更重要的是找对方式
对企业而言,法律顾问并不是“出事时才用得上的外部资源”,而是参与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本文从企业管理视角出发,结合实践经验,探讨企业在选择法律顾问时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帮助企业避免形式化配置,真正发挥法律顾问的价值。

对企业而言,法律顾问并不是“出事时才用得上的外部资源”,而是参与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本文从企业管理视角出发,结合实践经验,探讨企业在选择法律顾问时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帮助企业避免形式化配置,真正发挥法律顾问的价值。

在选择律师时,很多当事人会本能地倾向于低价方案,但实践中,律师费低并不一定意味着成本低。本文从真实办案经验出发,解释“便宜律师费”背后常被忽视的风险与隐性代价,帮助当事人更理性地理解律师费与案件结果之间的关系。

律师费并不存在一张可以直接对照的统一价目表,其收费标准通常与案件类型、工作量、风险程度及专业判断成本密切相关。本文围绕“律师费收费标准”“律师费怎么收”等常见问题,从实务角度解释律师费形成的基本逻辑,帮助当事人建立合理预期。

在辅助驾驶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因系统未介入而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日益增多。本文完整呈现一则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并在此基础上,从产品缺陷认定、风险披露边界及因果关系判断三个层面,对辅助驾驶功能的司法责任边界进行系统性评析,以期为同类案件的裁判理解与实务应对提供参考。

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入库案例“黑龙江省林口某银行诉邓某生、白某柱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为样本,围绕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后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是否当然导致担保责任恢复的问题,系统解析诉讼时效抗辩权的独立性及担保责任的边界,对金融借款与担保实务具有重要指引意义。
正文 – 人民法院案例库

在执行程序中,开发商名下房产被查封后,购房人以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为由主张排除执行,往往成为执行异议之诉中的争议焦点。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表明,在以房抵债背景下,案外人虽未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只要其在查封前已合法购房、实际占有并支付合理对价,且房屋用于居住、名下无其他住房,其权益仍可能依法排除强制执行。本案对执行异议中“购房消费者生存权”的司法保护路径,提供了明确指引。

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以“上一休一”“24小时值班制”等方式安排劳动者工作,并据此主张应适用不定时工作制,从而排除加班费的支付义务。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表明,“上一休一”工作模式是否构成不定时工作制,不能仅从工作时间形态判断,而必须严格审查是否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并结合劳动合同约定与实际用工情况进行综合认定。本案对特殊工时制度的适用前提及加班费计算中的公平原则,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

在食品网络销售场景中,部分经营者以“有配方”“有检测报告”为由主张自身不具备主观过错,从而对抗惩罚性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表明,判断经营者是否“明知”所售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不以其是否主观承认过错为前提,而应结合食品标识真实性、进货来源合法性等客观要素综合认定。经营者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的,即应依法推定其构成“明知”,并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入库案例“浙江苏某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巴某厨具有限公司、浙江中某厨具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为样本,聚焦企业在维权宣传中将未被司法或行政确认的事实作为既定结论对外传播的法律风险,系统解析商业诋毁的构成要件、注意义务边界及赔偿责任裁量规则,对企业竞争合规与品牌维权具有重要指引意义。

在食品安全纠纷中,消费者往往将“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与“惩罚性赔偿”直接划上等号,尤其在小作坊、散装食品领域,经营者面临较高的诉讼风险。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表明,对于安全无害的散装食品,不能脱离食品形态、交易方式及消费者认知基础,机械适用十倍赔偿规则。本案通过区分标签瑕疵与食品安全实质风险,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边界作出了明确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