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假买假”不能想当然——惩罚性赔偿中举证责任的正确归属
在食品安全纠纷中,经营者常以消费者“知假买假”为由,试图对抗惩罚性赔偿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知假买假”并非当然成立,更不能仅凭购买数量或交易频次作出推定。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明确指出,主张消费者“知假买假”的,应当由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且认定标准应回归生活消费目的这一核心。本案对惩罚性赔偿制度中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作出了清晰而稳定的司法回应。

在食品安全纠纷中,经营者常以消费者“知假买假”为由,试图对抗惩罚性赔偿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知假买假”并非当然成立,更不能仅凭购买数量或交易频次作出推定。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明确指出,主张消费者“知假买假”的,应当由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且认定标准应回归生活消费目的这一核心。本案对惩罚性赔偿制度中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作出了清晰而稳定的司法回应。

在法定继承案件中,当被继承人无配偶、无子女、父母亦已去世时,遗产应由谁继承、如何分配,实践中极易引发家庭成员之间的争议。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表明,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若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可以依法代位继承。本案围绕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及遗产分配比例问题,对相关裁判规则作出了清晰阐释。

在执行程序与既判力交织的背景下,普通债权人往往希望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改变对其不利的既判裁判结果。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表明,第三人撤销之诉并非债权实现的“兜底通道”,其主体资格具有严格限制。即便普通债权人已对原诉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也不因此取得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资格。本案围绕普通债权人与第三人撤销之诉主体适格性的界限问题,明确了程序性保全措施不能改变实体债权性质的裁判立场。

在产品责任纠纷中,部分经营者往往以“受害人并非产品购买者”为由,否认自身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明确指出,产品责任保护的对象并不局限于直接购买、使用产品的人,只要因缺陷产品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即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被侵权人,有权依法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本案通过对缺陷烟花爆竹致人损害的裁判,进一步厘清了产品责任中“受害人”的外延范围。

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拒不配合变更登记,长期导致个人风险外溢。新《公司法》第十条明确公司限期确定继任者,并赋予原法定代表人诉请涤除登记的权利,为司法裁判与行政执行提供了统一、可操作的救济路径。

在公司治理实践中,用人单位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往往兼具劳动关系与公司治理双重属性。由此产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是否可以通过商事仲裁解决,成为实务中的高频问题。本文完整呈现一则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并结合裁判理由,对混合性协议中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路径进行评析,为类似纠纷的风险控制与争议解决提供参考。

在辅助驾驶技术不断普及的背景下,围绕车辆安全系统是否构成产品缺陷的争议逐渐增多。本文完整呈现一则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并在此基础上,对辅助驾驶功能在缺乏国家和行业标准情形下的缺陷认定路径进行系统评析,从不合理危险、合理安全期待以及生产者抗辩边界等方面,探讨该类案件的裁判逻辑及其对实务的启示。

解析指引中的八类平台垄断风险,结合算法治理、规则审查与合规体系建设,探讨数字平台的竞争边界与合规路径。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合同解除、工程结算与违约责任往往相互交织,导致案件审理周期较长、风险外溢明显。本文完整呈现一则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并围绕先行判决在确认合同解除中的适用条件与功能定位展开评析,分析法院如何在保障程序正义的前提下,通过阶段性裁判推动工程复工、避免损失扩大,对同类案件的实务处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执行结果具有高度规律性。大量案件表明,企业家在纠纷真正爆发前是否完成关键准备,往往直接决定个人风险是否被放大。本文从执行案件的反向视角,总结企业家最应提前做好的三项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