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公司法》实务解读(二十):公司合规治理的整体重构与律师实务应对
新《公司法》并非局部修补,而是对公司责任结构与治理逻辑的系统重构。本文从合规治理视角,梳理新法下责任配置的整体变化,并提出律师在企业风险防控中的实务应对路径。

新《公司法》并非局部修补,而是对公司责任结构与治理逻辑的系统重构。本文从合规治理视角,梳理新法下责任配置的整体变化,并提出律师在企业风险防控中的实务应对路径。

新《公司法》通过出资责任、实际控制人责任与清算责任的体系化设计,为执行程序中的责任穿透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本文结合条文规范与执行实务,系统分析公司责任被追加、扩展的主要路径。

新《公司法》第十条首次正面回应法定代表人辞任后登记无法变更的长期困境,明确公司义务与辞任法定代表人的诉讼救济路径。本文从条文结构、裁判逻辑与执行实务角度,系统解析登记涤除的可行方案。

新《公司法》系统完善公司解散后的清算规则,显著强化清算义务人责任。本文结合新法条文与司法实践,分析清算义务人的范围、责任形态及实务中的风险防控要点。

新《公司法》对公司解散制度作出体系性完善,进一步明确司法介入的边界与条件。本文结合新法规定与裁判实践,分析公司解散事由的类型化适用及股东、公司面临的现实风险。

新《公司法》在公司登记、公示与责任规则上形成协同机制,使信用公示信息的法律后果更加外显。本文结合新法条文与司法实践,分析信用信息对公司、股东及管理层的影响及风险防控路径。

新《公司法》延续并强化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明确其作为例外性责任工具的适用边界。本文结合第二十三条规定与司法实践,分析人格否认的构成要件、裁判尺度及实务风险防控路径。

新《公司法》通过强化忠实义务、完善关联交易规制体系,显著压缩了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空间。本文结合新法条文与裁判思路,系统分析关联交易的合规边界及责任风险。

新《公司法》延续并强化了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性约束,将担保效力与公司内部决议紧密绑定。本文结合新法条文与裁判思路,系统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路径、效力认定及责任风险。

新《公司法》延续并细化了公司决议效力规则,但在实务中,“不成立、无效、可撤销”仍易混淆。本文结合新法规范与裁判思路,系统梳理三类决议瑕疵的区分标准及诉讼策略。